Friday, November 9, 2012

10112012

究竟要有多喜欢才会存成十分爱?

我很喜欢很喜欢你,却还到不了爱。

是不是要彼此都相互的喜欢对方,很喜欢很喜欢,为彼此所付出的从不渴望得到回报,这样是否才称得上是爱?

一年了,遇见了许许多多的人,虽说不可拿来作比较,我也没特意拿你来和别人作比较。只不过还是会觉得,遇见了你之后,别人对我的好总是输给了你,别人的关心总是不够你的贴切,很多很多都总是觉得只有你对我最好最真最持久。

很想很想你!

为什么不找回你吗?

因为我很倔强!

虽然大概猜想或许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误会,一位有心人无意摆下的陷阱,而我就懵懵懂懂的跌了下去。

现在回想起来,我怎么能够就这样听信她,负信于你呢?大概就是缺少那份信念吧!对阿!我是不相信你怎么可能会不变心,那么多年了还只喜欢我一个!

因为我也不确定。

就算真主动找回你了,接下来我们会怎样?

听说,你真的只想和我当朋友而已,没别的意思。

可是,我终究还是搞不懂自己,到底在想舍?

当朋友,你会是我最要好的那位,我们无话不说,但只要一说到某某人向我告白,你脸上还是会出现那么一丝的低落。

我看见,我都看见!

你说要我怎么办?我总觉得这样对你很不公平很不好,所以决定从此绝交不相往来,你就无忧无虑的去寻找那位很爱你的她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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